中文题名:网约车合法化构成对出租车牌照的管制性征收
作者:刘连泰
第一作者:刘连泰
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34
期号:6
起止页码:70-78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网约车;出租车营运牌照;财产权;管制性征收;
摘要:网约车合法化,本质上是政府放松对出租车的管制,尤其是放松对出租车的进入管制。网约车合法化后,原有出租车经营者的利润遭遇冲击。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是一项牌照持有人支付了对价的特许,体现牌照持有人的财产权,受征收规范保护。网约车合法化克减了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持有人的财产权,破坏了原有出租车投资者基于公平竞争权的合理投资预期,构成对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的管制性征收,应该分门别类补偿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持有人的损失。
分类号:D923.1[总则]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