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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依据论辩——以《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9条第2款的解释论为中心     被引量:1

On the Legal Basis of Civi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for Marine Environment——Focusing on the Interpretative Theory of Article 89(2) of Chinese 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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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中国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依据论辩——以《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9条第2款的解释论为中心

作者:孙思琪 金怡雯

第一作者:孙思琪

机构:[1]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201306;[2]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上海201199

年份:2017

卷号:34

期号:4

起止页码:1-7

中文期刊名: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海洋环境保护法》;公共利益;直接利害关系;

摘要:《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9条第2款本身并非关于诉讼的直接规定,该款规定的内容也不符合民事公益诉讼的内涵特征,将该款解释为关于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不利于我国立法内部的横向协调。我国司法实践总体上也不认可《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9条第2款规定的内容属于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9条第2款应是关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特别规定,不是我国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相应的法律依据应是《环境保护法》第58条、《民事诉讼法》第55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分类号:D915.2[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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