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比例原则在现代民法体系中的地位
作者:郑晓剑
第一作者:郑晓剑
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年份:2017
卷号:35
期号:6
起止页码:101-109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比例原则;私法自治;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典;
摘要:比例原则表达了一种适度、均衡的理念和思想,因而是一项理性的行为准则,能够作用于包括民法在内的整个法律秩序。比例原则在民法上具有本体论意义和方法论意义双重性质,可以作为一项民法基本原则发挥作用。民法并非一个独立的自治王国,国家可能通过立法和行政等手段对民事主体的权利和自由进行过度的干预和限制,而处于优势地位的私人也可能滥用此种优势,使相对人处于不平等地位。将比例原则引入民法的重要意义在于:在本体论意义上,其可以将民法领域的各种强制力量"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民事主体的自由不被过度限制;在方法论意义上,其可以作为一种分析和评判现行相关规定和做法之妥当性的思考工具,并可指出进一步改进之方向。在民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应当不失时机地将比例原则引入民法,以助推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学研究的现代转型。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