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柏拉图《法义》中的监察官制度探究
作者:曹义孙 娄曲亢
第一作者:曹义孙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12
起止页码:153-160
中文期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柏拉图;《法义》;监察官制度;监察委员会;
摘要:柏拉图《法义》一书中有着丰富的关于监察官制度的讨论。柏拉图认为,监察官有“监察人”“纠正官”和“法律维护者”三种角色,不同角色在政治生活中有不同的地位:柏拉图还对监察官的遴选、荣誉、职权及监察官自身的被监督等制度进行了探析,指出监察官制度具有“框架性的形式表征”“为敬‘神’留有位置”“注重拟制‘法律序言”“‘体现民主制因素”等主要特色,提出监察官制度具有预防及治疗腐败的直接目的、实现城邦法治的间接目的、提升公民关德之根本目的等功效。柏拉图有关监察官制度的讨论,可为我国正在全面推进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有益的启示。
分类号:D903[法的起源与本质]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