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权利认同 被引量:5
The Rights Recognition of the People,s Assessors System in Our Country
中文题名: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权利认同
第一作者:占善刚
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18
卷号:36
期号:1
起止页码:16-29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人民陪审员制度;权利认同;制度异化;功能扭曲;权利化陪审;
摘要: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效果欠佳,缘于缺乏权利认同。究其根本,是由于缺乏权利认同使得义务认同与权利保障的薄弱,导致人民陪审员制度异化为精英陪审、专业陪审和陪而不审。缺乏权利认同有民众观念和制度建构两个层面的原因。在试点改革的当下,人民陪审员制度应当摒弃革命根据地时期政治总动员的方式,转而注重权利保障和权利监督。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权利化改造,需要构建立体化的权利认同体系:成为人民陪审员,是公民的普遍性权利;选择、监督人民陪审员,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质性陪审,既是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权力,也是其个人权利。
分类号:DF718[诉讼程序]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_E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