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历史检视与当代修正 被引量:5
Historical Inspection and Contemporary Revision of the Scope and Order of Legal Successors in China
中文题名: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历史检视与当代修正
作者:杨震
第一作者:杨震
机构: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80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66-175
中文期刊名: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继承法修订;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
摘要:1985年继承法中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规定,同建国以来的司法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保持着连续性和一致性。在继承法未来修订中,应适当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增加四等亲为第三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仍需保留。配偶与父母保留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具有合理性和妥当性,符合我国的国情、社情、民情、家情,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理精神,符合我国的家庭伦理观。
分类号:D923.5[继承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