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试论对适用违宪的合宪性审查——基于不同违宪类型的分析
作者:杜强强
第一作者:杜强强
机构: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北京100048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87-91
中文期刊名:长白学刊
中文关键词:合宪性审查;适用违宪;合宪性解释;
摘要:违宪有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违宪宜采用不同的合宪性审查方式。集中式审查方式适合于对表面违宪的审查,而适用违宪则更适宜于采取分散式的审查方式。虽然《立法法》没有明确下级法院在合宪性审查中的地位,但各级法院在实际层面进行着对行政法规的"改写"。这种"改写"正是法院排除适用违宪的法规而代之以符合宪法的规范,在实质上是一种合宪性审查过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因此在加强和完善集中式审查程序的同时,也需要注重对适用违宪的审查,需要推进对分散式审查程序的完善,允许法院在裁判中援引宪法,明确法院在合宪性审查中的地位。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17】;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