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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公约在美国宪法裁判中的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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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国际人权公约在美国宪法裁判中的适用

作者:陈希 王德志

第一作者:陈希

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64-170

中文期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美国法庭;国际人权法;公约适用;宪法裁判;

摘要:国际人权公约在世界范围内对人权保障意义重大,美国宪法规定其所缔结的条约在国内有重要的地位。但是在接纳的国际人权公约的过程中,美国签署的公约数量非常有限,即使仅有的几个公约被签署、批准.美国也会以非自动执行声明、对其条款保留等方式限制公约在国内的效力。在美国的宪法裁判中一旦涉及国际人权公约的适用,就会受到来自保守派针对这种做法的批评。宪法裁判中却无法回避客观上适用国际人权法的需要.且在美国涉及到宪法第八修正案、第十四修正案的判例中,常会看到国际人权公约的身影.国际人权法虽然不能在美国法庭上产生直接约束力.但是不能忽视它在解释宪法中发挥的作用。、本文研究主要的人权公约在美国的法律地位,以及在美国国内法庭中出现的重要的人权公约的判例,讨论分析其中反对援引国际公约的原因,以及美国宪法裁判中适用国际人权公约的理由和其发挥的作用.

分类号:D998.2[人权的国际保护]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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