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局限
作者:李建新
第一作者:李建新
机构: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年份:2018
卷号:36
期号:3
起止页码:12-18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科学立法;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局限;
摘要:从科学立法的要求可以推知立法质量的两个维度,正当与合理。从合理的维度衡量,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不一定能够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从逻辑上,参与主体的增加与立法质量的提升并非存在必然的联系。从立法主体的角度看,两类立法活动主体,体制内的专家(官员)与体制外的公众具有不尽相同的理性特点,前者长于目的—工具导向的理性思维,后者在价值理性方面具有优势。如果要实现立法的公益目标,使立法兼具正当性与合理性,就需要根据两类立法主体各自的理性特点进行互补式合作,这样才能最终发挥公众参与的效能和作用。
分类号:DF01[立法理论]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_E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