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死缓变更执行死刑的条件和程序    

收藏

中文题名:死缓变更执行死刑的条件和程序

作者:黄伯青 伍天翼

第一作者:黄伯青

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32

起止页码:22-25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死刑;死缓;最高人民法院;破坏监管秩序罪;程序;情节恶劣;故意犯罪;人身危险性;

摘要:【裁判要旨】被告人在死缓考验期内犯破坏监管秩序罪,在考虑是否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时,应围绕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和改造可能性,综合评价被告人所犯故意犯罪是否达到情节恶劣的法定条件。对于虽犯故意犯罪,但未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应依法重新计算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期间,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