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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的衡平发展功能及其法治构造     被引量:5

Equitable Development Function and Rule -by -Law Structure of Taxatio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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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财税法的衡平发展功能及其法治构造

作者:许多奇 唐士亚

第一作者:许多奇

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200030

年份:2018

卷号:39

期号:3

起止页码:35-43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社会主要矛盾;财税法;法治;衡平发展;

摘要: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中,最关键的是“发展不平衡”问题。作为一种回应型法,财税法的社会利益本位性质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调控性决定了财税法具有促进社会平衡发展的作用。财税法衡平发展功能的内涵可从税收公平、财政转移支付和创新驱动发展三个维度展开。税收法定、预算公开和创新激励财税政策法治化形塑了财税法衡平发展功能的法治结构。财税法衡平发展功能是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能动回应,统一于促进社会平衡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宏伟目标中。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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