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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证明问题研究     被引量:1

The Proof of Confirmed Procedure of Illegal Acqui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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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证明问题研究

作者:孙明泽

第一作者:孙明泽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8

卷号:35

期号:2

起止页码:77-82

中文期刊名: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明责任;

摘要: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据与证明问题是该程序在运作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该程序的证明问题涉及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等.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对象应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或者逃匿且通缉后一年未能到案的事实、拟被没收的财物属于违法所得以及拟没收的财物不属于利害关系人的合法财产.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应当分主体进行讨论,不同主体证明的要求不同;同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应当分阶段讨论,不同诉讼阶段也应当坚持不同的证明标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应当确立二元制的证明责任体系,证明责任的承担应当以证明对象为基础,同时以证明标准划分不同主体的证明责任.

分类号:D915.183[执行程序]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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