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经济法的功能
作者:刘水林 雷兴虎
第一作者:刘水林
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副教授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教授
年份:2003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40-166
中文期刊名:经济法论坛
中文关键词:经济法理论;部门法;法的本质;经济活动;交易费用;不可或缺性;整体利益;社会经济;经济法体系;经济法律;
摘要:<正> 每一法律部门,都有其特定的目的。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每一部门法都有其特定的价值取向及功能预设。正因此,法的功能不仅成为反映各部门法特征的主要标志,体现着各部门法的本质,且有学者把它作为定义部门法内涵的重要方法之一种。这就决定了经济法功能的理论,在经济法理论体系中的不可或缺性及对认识经济法本质的重要性。然而,如此重要之理论,虽被经济法学者们屡屡提及,但就笔者寡见,多流于一笔带过,鲜有学者进行系统论证。基于此,本文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