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构建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思考
第一作者:徐孟洲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4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236-257
中文期刊名:经济法论坛
中文关键词: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全方位监督;缺陷产品;消费者保护;不合理危险;瑕疵担保责任;缺陷汽车;市场规制法;产品责任;
摘要:<正> 产品是生产和再生产领域的最基本的细胞,产品质量是整个生产和再生产领域得以有效运转的重要指标,对于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是维系生产者、消费者互相友好沟通和和睦相处的纽带,同时也是产品的价值得到最终实现,进而推动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对于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最终也是对人本身的尊重,以人为本既是产品实现价值的必要途径,也是对产品生产经营的道德伦理要求。因而对产品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全方位监督,必然体现为一种对人的诚信。然而,顺理成章的事情在现实中却有种种的扭曲,企业舍本逐末的造假、欺瞒行为导致市场经济的信用链条时常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