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环境法思考 被引量:15
Reflection on the Environmental Law of the Reform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System
中文题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环境法思考
作者:陈海嵩
第一作者:陈海嵩
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12
年份:2018
卷号:18
期号:2
起止页码:65-75
中文期刊名: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环境法;环境管理体制;垂直管理;
摘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深水区"后的核心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目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主要依据是相关政策文件,推动了我国环境管理体制与法律制度架构的全面转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过程中暴露出的法律问题包括: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冲突、环境执法改革的合法性问题、环境监察改革的合法性问题、生态环境损害问责的合法性问题。为形成适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需要的环境法治体系,需要对环境法律规范体系、环境法治实施体系、环境法治监督体系、环境法治保障体系进行完善,并与生态环境保护党内法规体系相互衔接,在法治轨道内积极、稳妥地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17】;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