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的基本要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属性 被引量:2
On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Rule of Law and the System Attribut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中文题名:论法治的基本要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属性
作者:蒋清华
第一作者:蒋清华
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45-54
中文期刊名:治理现代化研究
中文关键词: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领导;一致性;
摘要:厉行法治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法治的基本要求可以也应当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属性融会贯通,其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基本经济制度赋予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的地位,贯彻了法治的平等保护原则。第二,以人民为主体、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之制度价值追求,贯彻了法治的人权保障精神。第三,集中力量办大事与法治的权力制约要求一道被纳入我国制度优越性的理论与实践框架。第四,宪法和党章确立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这一法治要件的关键。第五,作为党依法执政基本内涵之一的支持司法,就是保证司法权依法公正独立行使。我们既要通过落实人类文明所共同认可的法治基本要求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又要注重以社会主义所秉持的人民主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本位、公平正义等价值和理念来提升法治中国的境界和水平。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