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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上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革——行为经济学视角的反思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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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金融法上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革——行为经济学视角的反思

作者:邢会强

第一作者:邢会强

机构: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64-72

中文期刊名:证券市场导报

中文关键词:信息不对称;信息披露;行为经济学;金融消费者;金融法;

摘要:在金融法上,建立在“有效市场假说”和“理性假设”基础上的传统信息披露理论与制度坚持“愈多愈好”的理念,不断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越来越多的信息,而不顾信息接受者的理解能力和非理性。在当前“信息超载”现象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为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保护,有必要对传统信息披露理论与制度加以改革。这一改革应充分考虑人类普遍存在的非理性因素,要求披露的信息简炼、通俗,有实质内容,应尽量与大众的直觉思维相一致,符合刺激相容原理,并与金融消费者的理解能力和认知水平相适应。

分类号:D922.28[金融法] F832.5[金融市场]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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