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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作社自治的商法机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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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合作社自治的商法机制

作者:郑景元

第一作者:郑景元

机构:扬州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8

卷号:35

期号:2

起止页码:93-101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合作社;自治;营利;营业;互助;

摘要:合作社自治意味着合作社行动的自我安排及其行为结果的自我负担。合作社通过营利、营业与互助而构造成一种商法自治机制。营利为合作社自治提供内在驱动,并经利用交易论、公平分配论及其背后的国家干预说证成而归于商人制度之下。营业有赖于营业资格的制度支持与营业实践的积极扩张,是合作社自治的外在形式。互助是合作社自治的行为基础;合作社借由互助,能够直面乡村振兴问题,进而促成其自治。由商法思维及在其支配下所重构的商人体系,与基层经济民主这些法治元素一起共同消解合作社自治的生存困境,进而支持其有效实现。

分类号:D923.99[商法(总论)]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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