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合作社自治的商法机制
作者:郑景元
第一作者:郑景元
机构:扬州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8
卷号:35
期号:2
起止页码:93-101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合作社;自治;营利;营业;互助;
摘要:合作社自治意味着合作社行动的自我安排及其行为结果的自我负担。合作社通过营利、营业与互助而构造成一种商法自治机制。营利为合作社自治提供内在驱动,并经利用交易论、公平分配论及其背后的国家干预说证成而归于商人制度之下。营业有赖于营业资格的制度支持与营业实践的积极扩张,是合作社自治的外在形式。互助是合作社自治的行为基础;合作社借由互助,能够直面乡村振兴问题,进而促成其自治。由商法思维及在其支配下所重构的商人体系,与基层经济民主这些法治元素一起共同消解合作社自治的生存困境,进而支持其有效实现。
分类号:D923.99[商法(总论)]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