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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债权劣后清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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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股东债权劣后清偿规则

作者:陈克

第一作者:陈克

机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03-113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股东债权劣后清偿;法律漏洞填补;创制性的补充;

摘要:公司危机阶段形成的股东债权,于公司资不抵债情形下,清偿序位劣后于普通债权。但该股东债权劣后清偿规则,在我国并无制定法上的依据。就其法律依据,本文从法律续造视角,将其定性为"全部残缺型体系违反法律漏洞",并采取"创制性的补充"方式进行填补,从规范目的、平等原则、法理念、事物之性质四方面进行证成,且特别关注了规范对象与规范手段上合目的性。应强调的是:本文系针对法律漏洞填补缺乏范式的情况,尝试按照法学方法论,遵循"法律解释与法律续造的甄别→法律漏洞的确定→法律漏洞填补方式的选择、试错、证成"的步骤进行法律续造。以期通过这样的思想路径,让漏洞填补在理性的论辩中进行,尽可能使得法律适用获得更多的确定性。

分类号:D922.287[证券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_E2017_2018】;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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