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知识产权在我国立法中的地位有待强化    

The Statu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China's Legislation

收藏

中文题名:知识产权在我国立法中的地位有待强化

作者:郭禾

第一作者:郭禾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年份:2018

卷号:15

期号:4

起止页码:78-82

中文期刊名:中国发明与专利

中文关键词:知识产权;宪法;民法典;

摘要: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这种权利作为财产权与传统的财产权,如所有权相比,其产生理论基础不同。即传统的劳动创造财富的学说不能圆满地解释知识产权的产生。而我国宪法规定仅仅反映了劳动价值论。这使知识产权成为无源之水。因此,需要宪法对知识产权做出专门规定。相应地,财产关系是民法调整的核心内容之一。理论上知识产权与物权、债权等属于同一阶位,而物权、债权在传统民法中均独立成编,从逻辑出发,知识产权自当在民法典的起草中独占一编。民法典中设知识产权编不仅是对这种年轻的财产权类型的肯定,更是民法在21世纪中的最新发展。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