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境外船东互保协会监管制度研究
Study on the Chinese Regulation on the Foreign Shipowners Mutual Insurance Association
中文题名:我国对境外船东互保协会监管制度研究
作者:郭雷楠
第一作者:郭雷楠
机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18
卷号:36
期号:5
起止页码:169-179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境外船东互保协会;跨境交付;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新加坡模式;制度完善;
摘要:我国允许国际海运保险的跨境交付,意味着中国保监管会对境外船东互保协会的国际海运保险业务缺乏管辖权。监管的缺位与实务需求背道而驰,亟需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寻求切入点。强制保险,尤其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推行,为监管创设了条件。通过比较主要船东国家/地区的立法模式,发现新加坡模式更适合我国,但仍须依"保险监管核心原则",针对现行制度的漏洞,有选择地进行制度移植。
分类号:DF961.9[海商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_E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