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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村官职务犯罪性质之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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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村官职务犯罪性质之厘清

作者:苏敏华

第一作者:苏敏华

机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上海201620

年份:2018

卷号:50

期号:3

起止页码:167-172

中文期刊名: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主体身份;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摘要:司法实践中,村官职务犯罪的认定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主要症结在于村官主体身份的双重性和涉案财物性质的复杂性.准确区分“公务”与“村务”,是对村官职务犯罪准确定性的前提;应当采用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方法,判断具体行为是否属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从职务属性来说,村官申报、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事务,属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从资金性质来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国家一般性转移支付.故村官骗取、侵占、挪用“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应当按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分类号:D924.393[渎职罪]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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