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调查权运行法治化的若干问题探讨 被引量:4
Several Problems on the Operation of the Supervisory Committee's Legalized Investigative Power——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upervision Law and the Decision on reform of the CPC
中文题名:监察委员会调查权运行法治化的若干问题探讨
作者:纵博
第一作者:纵博
机构: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安徽蚌埠233000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57-63
中文期刊名:宁夏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监察委员会;调查权;法治化;
摘要:在监察委员会的调查程序中,无需单独设置刑事立案程序,因为即便设置了单独的刑事立案程序也无助于对调查措施的规制,而且会影响调查措施的效率。由于实行"纪行刑一体"的组织和调查模式,党的执纪审查与监察调查难以截然区分,但实际上《监察法》可对党的执纪审查与监察委的调查进行一体的规范,以体现党的法治反腐改革目标。在监察调查措施的实施中,对于《监察法》规定不明确之处,可直接适用《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中的规则,这样既有利于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的衔接,也有利于保障监察调查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检察机关应当对监察机关调查措施的实施进行同步法律监督,可以采取提前介入监察调查或检察引导监察等方式,以体现二者之间既配合又制约的关系。
分类号:D912.114[行政法]
收录: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