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视野下婚姻的无效和撤销——兼论结婚要件 被引量:1
The Invalid and Annullable Marriage under the Civil Code: On the Elements of Marriage
中文题名:民法典视野下婚姻的无效和撤销——兼论结婚要件
作者:马忆南
第一作者:马忆南
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26-32
中文期刊名:妇女研究论丛
中文关键词:结婚要件;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摘要:文章在民法典编纂视野下分析了无效婚姻与可撤消婚姻的二元结构、法律程序及法律后果。重婚,严重违背伦理道德的近亲结婚以及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等严重违反社会公益的婚姻应为无效。婚姻可撤销的情形包括: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受欺诈、胁迫的婚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婚姻,禁止结婚的亲属间缔结的婚姻。“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应作为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原因,欺诈应纳入可撤销婚姻的范围。婚姻撤销不应适用行政程序,近亲属不适合做婚姻无效请求权人,继续缓和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保护善意当事人和妇女儿童权益。
分类号:DF551[婚姻制度、结婚、离婚]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