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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民合宪性审查建议权的双重属性——以《宪法》第41条为分析基础     被引量:2

On the Double Nature of the Citizen' s Right to Make Suggestionsfor Constitutional Review in China: Analyses Based onArticle 41 of the Co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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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公民合宪性审查建议权的双重属性——以《宪法》第41条为分析基础

作者:焦洪昌 江溯

第一作者:焦洪昌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21-30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合宪性审查建议权;双重属性;《宪法》第41条;监督权;救济权;

摘要:我国《宪法》第41条的规范结构及合宪性审查制度的运行实践表明,公民合宪性审查建议权具有监督权和救济权的双重属性。近年来,公民合宪性审查建议权逐渐成为重要的权利救济手段,与司法制度的冲突开始浮现。亟待整合权利救济渠道,建立公民审查建议的法院移送机制,以维护法制统一与司法公信力。民主监督属性则是《宪法》赋予公民合宪性审查建议权的规范属性,不能因法院移送机制改革而削弱。为此应当放宽对建议人的主体资格限制,赋予普通公民为公益起诉并提出审查建议的权利;并在合宪性审查制度中设立听证程序,作为加强民主监督属性的措施。

分类号:DF2[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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