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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法学研究的三个核心问题     被引量:1

Three Core Issues in the Study of Fiel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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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领域法学研究的三个核心问题

作者:王桦宇

第一作者:王桦宇

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200030

年份:2018

卷号:33

期号:4

起止页码:107-115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法律现象;领域法学;部门法学;财税法学;研究范式;

摘要:自法学界开始提出领域法学的研究方法论以来,关于领域法学的探讨和争鸣愈加热烈。在这其中.有三个核心问题非常重要。第一个问题,领域法学是什么?领域法学是针对综合法律现象进行“类型化”研究的方法论.不是独立学科论,也并非弱化部门法还是超越部门法论。第二个问题,领域法学为什么?领域法学在功能面向上“双轮驱动”,在理论上顺应法学研究现代化和方法创新的需求,在实践上为深化改革和推动法治建设解决具体命题。第三个问题,领域法学做什么?领域法学并不主张“泛领域化”的法学研究,认为需要在国家改革发展的前瞻和重点领域进行“有的放矢”,供给包括立法、执法和司法在内的理论资源和智识支撑。领域法学是一种立基于“问题意识”的研究方法,是新时期推动中国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建设事业的思维创新和重要力量。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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