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在基层法院员额法官养成中的作用机理——以人民法庭诉与非诉二元功能区分为前提
The Function Mechanism of People's Court in the Formation of Post judges in Grassroots Courts
中文题名:人民法庭在基层法院员额法官养成中的作用机理——以人民法庭诉与非诉二元功能区分为前提
作者:唐太飞 梁晴
第一作者:唐太飞
机构:[1]运城学院政法系,山西运城044000;[2]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年份:2018
卷号:36
期号:7
起止页码:193-200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人民法庭;基层法院;员额法官;养成;诉与非诉;
摘要:员额法官改革在保证了审判质量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基层法院未成为员额法官的法官助理的培养问题。而人民法庭则因其可以鲜明反映基层社会的司法现状,以及作为司法改革"试验田"最佳选择等功能,与员额法官的职业特征要求存在较好的契合性,对其职业能力的养成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这一作用包括作为法律理论学以致用的最佳场所、促进法官助理审判经验的增加和人民法庭可以承担更多的非诉职能等诸多方面。因此,可以通过疏通法官助理进入人民法庭锻炼的制度化渠道、构建激励法官助理对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的积极参与机制、创新科学的法官助理职业能力的训练模式,以及开展人民法庭非诉职能的优化改革等路径,促进法官助理职业能力的养成。
分类号:D926.2[法院]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_E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