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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所持股票期权归属认定的法理证成及其规则    

The Legal Justification and Rules for the Ownership of Stock Options Held by One Sp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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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夫妻一方所持股票期权归属认定的法理证成及其规则

作者:姜大伟

第一作者:姜大伟

机构:华侨大学法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98-106

中文期刊名: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股票期权;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法理证成;

摘要:股票期权是兼具身份性的财产权利,持有人可依其意思自主决定是否行权,夫妻他方不得干涉。然在行权时,基于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肯定以及尊重我国婚后所得共同制的精神,其行权后的收益作为既得财产,应综合考量期权取得时间、婚姻存续期间、行权时间以及夫妻财产制等因素,对该收益之归属予以合理认定。股票期权无论是持有人婚前取得抑或婚后取得,其行权时所得之收益,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部分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合理分割。离婚时尚未行权之期权,其行权收益在性质上为期待财产,待符合行权条件且持有人决定行权时,应综合考量实际情况对既得收益之归属予以合理认定并分割。

分类号:D913.9[婚姻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_E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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