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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构成犯罪后的民事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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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构成犯罪后的民事责任承担

作者:张雪楳

第一作者:张雪楳

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20

起止页码:26-31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民事责任承担;签订合同;单位名义;一事不再理原则;民事法律关系;交叉案件;起诉条件;民事诉讼;

摘要:【裁判要旨】民刑交叉案件,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具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对于当事人的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保护法益、证明标准、归责原则、责任形式等方面均存在不同。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在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效力应根据民商事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刑事上构成合同诈骗罪,一般而言,在民事上属于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在不存在无效事由的情形下,应认定合同为可撤销合同。被欺诈方不行使撤销权的,应认定合同有效。追赃是否影响民事案件的受理,应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进行判定。刑事被害人对刑事被告人之外的民事主体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不受刑事案件追赃的影响,但应避免民事权利人双重受偿。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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