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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损害鉴定中律师执业行为之规范    

Preliminary discussion on the significance of standardizing lawyer′s practice morality in the practice of Medical damage Apprais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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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医疗损害鉴定中律师执业行为之规范

作者:钱文娟 王平荣 徐辉

第一作者:钱文娟

机构:[1]苏州市卫生计生系统学会联络服务中心,江苏苏州市215006;[2]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苏州市215007

年份:2018

卷号:26

期号:5

起止页码:86-88

中文期刊名:中国卫生法制

中文关键词:医疗损害鉴定;律师;规范执业道德;

摘要:目前,医疗纠纷发生后律师的介入时间越来越早。医疗损害鉴定进入诉讼程序前,律师会参与对病历资料的封存、计算赔偿费用、调解及协助签署调解协议等活动。进入诉讼程序后,参与医疗损害鉴定、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进行法庭辩论以及代理上诉等。目前代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执业不规范的情形较多,执业道德缺失和缺乏有效的监管。笔者从第三方鉴定机构角度出发,对从事医疗纠纷代理律师的执业道德的规范和监管的意义进行初步探讨。

分类号:D902[法制与民主]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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