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英美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之溯源、概念与逻辑     被引量:1

收藏

中文题名:英美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之溯源、概念与逻辑

作者:潘俊

第一作者:潘俊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05-115

中文期刊名:法治研究

中文关键词:可预见性;可能性;侵权损害赔偿;

摘要:英美侵权法领域存在与合同法相似的可预见性规则,用于限制侵权行为人的责任,要求侵权人承担不超过预见到其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责任范围。可预见性规则在英美侵权法确立之初主要用于过失判断,后逐渐拓展到因果关系领域并成为因果关系认定的主要标准。可预见的是可被认识到并可避免的,却不必然是可能的、自然发展的。行为人只对合理预见的侵权损害承担责任具有道德正当性和经济合理性。我国侵权法虽未规定可预见性规则,但司法实践却有切实运用,应当予以肯定。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