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学鉴定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 被引量:6
Forensic Expertise of Pathology in Medical Damage Liability Dispute
中文题名:法医病理学鉴定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
第一作者:王代鑫
机构:[1]湖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湖南长沙410005;[2]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湖北武汉430400;[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湖北武汉430030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38-44
中文期刊名:中国司法鉴定
中文关键词:法医病理学鉴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死亡原因;因果关系;参与度;
摘要: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属于法医临床学范畴,法医病理学与法医临床学虽都属于法医学,但其鉴定方式、鉴定思路存在明显差异。法医临床学注重循证,法医病理学倾向排除。在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时,首先要明确死亡原因及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然后分析医疗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法医病理学的首要任务是确定死因,主要内容是尸体检验,只有通过全面系统的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包括病理组织学检查及某些特殊检查,死因分析结论才会准确。而提高对尸体检验重要性的认识,对于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分类号:DF795.4[法医鉴定学]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