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修改增加规定邮轮旅游之研究 被引量:5
A study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cruise tourism regime in the revision of Chinese Maritime Code
中文题名:《海商法》修改增加规定邮轮旅游之研究
作者:孙思琪
第一作者:孙思琪
机构: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201306
年份:2018
卷号:29
期号:3
起止页码:16-32
中文期刊名:中国海商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海商法》修改;邮轮旅游;海上旅客运输合同;邮轮旅游服务合同;邮轮船票;
摘要:《海商法》第五章"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修改应当创设针对邮轮旅游的专门规定,具体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修改该章已有的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定义、客票的功能、承运人的责任期间等规定,以适应邮轮旅游的特殊性;二是在该章增加第二节"邮轮旅游",规定邮轮旅游的定义、邮轮旅游服务合同、邮轮船票、邮轮公司和旅行社的告知义务、航程变更及其处置、旅客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邮轮休闲娱乐服务、旅行社的责任限制权利、贵重物品免责的排除适用、航行事故与非航行事故分离原则,而将该章现有规定作为第一节"一般规定";三是在"船员""时效""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等章增加邮轮旅游的相关规定,重点在于邮轮旅游的法律适用。
分类号:D161.9[第三国际的准备和成立]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