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刑事法治的基本问题 被引量:22
Comment on Criminal Law Problems Related to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中文题名:人工智能刑事法治的基本问题
作者:皮勇
第一作者:皮勇
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49-166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人工智能;刑事法治理念;犯罪主体地位;人工智能犯罪;
摘要:人工智能将给社会带来重大变革,我国人工智能刑事法治面临新挑战,为此应树立正确的人工智能刑事法治理念,在维护人工智能的有益性发展的同时,保障合法权利,促进技术与行为规范的同步发展,全面规范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研发、提供和应用活动。人工智能不应成为犯罪主体或者刑事责任主体。由于人工智能能替代部分人类智慧活动,其刑法地位有别于其他技术应用,引起新的刑法问题。人工智能犯罪是与人工智能系统研发、提供、应用和管理相关的犯罪,刑法应当对其进行全过程、全面惩治,不仅应惩治侵害人工智能系统安全犯罪和智能化的传统犯罪,还应惩治利用人工智能侵犯个人信息的犯罪、独立的外围人工智能犯罪和违反人工智能安全管理义务的犯罪。法律应跟随智能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人工智能的发展应用应坚持以法律为边界,避免偏离有益于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方向。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