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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违法性要件的确立     被引量:5

On Establishment of Illegality Element in Liability for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Da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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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违法性要件的确立

作者:冯汝

第一作者:冯汝

机构: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87

年份:2018

卷号:17

期号:5

起止页码:22-30

中文期刊名: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违法性要件;

摘要:当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在追究义务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时首先要确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其中违法性要件的取舍是重要问题之一。我国现有制度规范和司法实践并未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是否包括违法性要件做出明确示意。由于利益基础不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不宜适用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违法要件的取舍应重新进行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从公平、效率和自由等价值考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应以违法性为要件,并以形式违法和行为违法作为判断标准。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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