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视野下的恐怖主义网络宣扬行为 被引量:2
The Terrorism Network Propaganda in the Perspective of Criminal Law
中文题名:刑法视野下的恐怖主义网络宣扬行为
作者:欧阳本祺 张林
第一作者:欧阳本祺
机构: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189
年份:2018
卷号:33
期号:6
起止页码:88-99
中文期刊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恐怖主义;网络宣扬行为;宣扬恐怖主义罪;
摘要:刑法视野下的恐怖主义宣扬行为从司法实践之初就具有网络犯罪的特点,网络宣扬已经成为宣扬恐怖主义的主要方式。而针对恐怖主义宣扬行为的刑事立法呈现扩张化趋势,表达了预防性刑法的立场。事实层面的恐怖主义网络宣扬行为的特性,包括多样性、公开性、危险性、故意性,对应规范层面宣扬恐怖主义罪认定中的行为方式、受众范围、行为结果、主观故意等重点构成要件。关于多样性,单纯制作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的行为不是本罪的宣扬行为,间接宣扬行为一般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对公开性,应进行扩大解释,本罪受众范围不限于公共场合。关于危险性,苓罪是抽象危险犯,抽象危险必须具有实质的法益侵害性。对故意性,应重点把握规范性概念上的明知与放任要素。在罪数问题上,恐怖主义网络宣扬行为与持有行为的关系存在多种情形,需要分类讨论。
分类号:D924.32[危害公共安全罪]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