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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立法进路——以河北省为例    

On the Legislative Approach to: Major Administrative Decision Making Procedures of Local Governments Taking Hebei as an ex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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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立法进路——以河北省为例

作者:陆洲 于晴晴

第一作者:陆洲

机构: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年份:2018

卷号:36

期号:11

起止页码:120-130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河北省;立法进路;科学决策;合法性审查;

摘要: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是将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主要环节予以法治化,把灵活多变的行政决策上升为稳定的法律规定的过程。通过对我国17个省份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的比较考察,提出河北省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立法进路。在立法原则上,应坚持科学决策原则、民主决策原则与依法决策原则;在立法框架和具体内容上,除总则、决策动议、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分别作为专章予以规定。关键在于界定重大的范围包括重大决策事项范围与主体范围及运用科学的立法技术进行决策程序设计,并且在与中央立法保持一致前提下,充分考虑地方特点,进一步实现立法的精细化。

分类号:D63[国家行政管理]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_E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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