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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中的“以营利为目的”及其司法认定     被引量:2

On "The Aim to Seek Profit" and Its Judicial Presumption in China's Crimin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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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刑法中的“以营利为目的”及其司法认定

作者:刘德法 郭晨阳

第一作者:刘德法

机构: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年份:2018

卷号:27

期号:5

起止页码:58-65

中文期刊名: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以营利为目的;规范分析;司法推定;

摘要:我国刑法中的"以营利为目的"中的营利指的是谋求非法利润,它与法条中的"以牟利为目的"并无区别。以营利为目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为利己目的与利他目的、直接营利目的与间接营利目的、确定营利目的与非确定营利目的这三类。研究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在理论与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营利目的可以采用司法推定的方法。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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