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立法协同性评估体系的构建
作者:冯汝
第一作者:冯汝
机构: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87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7
起止页码:111-116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家
中文关键词: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立法;立法后评估;协同性;
摘要: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立法的最大特征是协同性。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立法协同性评估是指,针对已经颁布实施的、以协同立法方式所确立的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立法进行分析评价,反思立法的协同性是否得以实现,并提出评估意见。通过立法评估方法可以促进区域环境立法从形式协同走向实质协同,实现跨区域环境治理法律保障的统一。对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立法进行协同性评估,应该对评估方法、范围、对象等进行界定,从立法过程、制度规则、公众参与、实施效果等方面构建评估的内容体系。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_E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