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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提起“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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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检察机关提起“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作者:王春业

第一作者:王春业

机构:河海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8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1

起止页码:51-58

中文期刊名:浙江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事前救济;

摘要:我国现行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仍属于一种事后救济类型诉讼制度,难以达到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面救济的目的,必须建立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进行补充的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侵害行为尚未发生或即将发生或刚刚发生但尚未造成损害事实时,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达到预防危害发生的效果,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对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提起范围、提出时机、诉讼程序、裁判形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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