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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上确认之诉的认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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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法上确认之诉的认定

作者:曹志勋

第一作者:曹志勋

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1

起止页码:45-60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确认之诉;确认判决;确认利益;形成之诉;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摘要:确认之诉的胜诉判决可以宣示已经存在的法律效果,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在比较法和我国法上,确认之诉及其判决均以存在确认利益为特别要件,通过确认对象和确认必要性限定其适用,其中体现的整体判断思路更为可取。区分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是理论和实践中的难点,确认合同无效、宣告婚姻无效和确认是否存在亲子关系都属于确认之诉,而形成之诉可分为向未来生效、向过去追溯生效和基于法官裁量权三种类型。基于我国的立法选择等原因,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不构成形成之诉,在诉讼过程中送达起诉书可以产生表示通知的实体法效果。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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