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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侵害精神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与司法适用     被引量:2

Doctrine of Liability Fixation and Its Judicial Application of the Compensation for Mental Damage by Environmental Inju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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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环境侵害精神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与司法适用

作者:张忠民 黄茜

第一作者:张忠民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2]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8

卷号:18

期号:6

起止页码:58-68

中文期刊名: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环境侵害;精神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摘要:环境侵害具有特殊性,其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因为环境权具有人格属性、环境侵害的精神损害可达到严重程度且如此适用符合救济法理。梳理学说要义,发现环境侵害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分析司法实践,其归责原则的选择和适用基本上与学说梳理的结论一致,但诉讼请求的设计、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对理论提出了挑战。应当通过明确环境侵害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设置精神损害赔偿的高低限额、划定精神损害的客观鉴定标准等方法,完善环境侵害精神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司法适用。

分类号:D922.604[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17】;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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