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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简述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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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香港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简述

作者:李琛 丁子薇

第一作者:李琛

机构: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

年份:1998

期号:4

起止页码:37-39

中文期刊名:律师世界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举证责任倒置;传闻证据;当事人主义;证据法;待证事实;香港法院;最佳证据;证人证言;陪审团;

摘要: 香港回归后,含有两地互涉因素的民事诉讼将会迅速增多。但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特别是诉讼法律制度,与大陆地区完全不同,这给两地法院和众多诉讼参与人带来了不少困扰。了解一些香港的法律制度,对大陆地区的律师不无神益。本文介绍的是香港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简况。鹤诉讼证据,即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是法院用以彰示案情、正确裁判的依据。《香港诉讼证据条例》根据证据存在的形式,将诉讼证据分为实物证据、口述证据和书面证据三种。书面证据,即书证,又可分为文件证据、书面陈述、口述笔录。香港证据法强调文件所记载或所表达的内容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性。书面文件苦不能以其内容,只能以其他特征证明案情的,不是书

分类号:D926.5[律师制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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