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强制执行财产开示制度之比较研究
第一作者:包冰锋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10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364-380
中文期刊名:民事程序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强制执行;执行终结;债务人财产;申请执行人;动产交付;担保债权;财产公开;义务人;民事程序;当事人主;
摘要:<正>财产开示制度是指在民事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通知确定的义务,则法院应依债权人的申请通知或者命令被执行人财产开示,对一定期间内的积极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权利等所有有价值的物或权利)制作财产目录的一种制度。被执行人需保证财产目录的正确性,并且经法院审核认定,以达到财产公开的目的,这些财产将作为责任财产来担保债权人权利的实现。该
分类号:D915.2[民事诉讼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