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中国财税法执法发展展望
作者:刘琳
第一作者:刘琳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4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74-82
中文期刊名:财税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税务机关;国家;效果;管理;公职人员;财税;海关;
摘要:财政部、税务机关、海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税法的活动被称为财税法的执法。财税法的执法具有自身的特点,它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中的全体公民进行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财税法的执法主体具有特定性,局限于财政部、税务机关、海关及其上述部门的公职人员;财税法执法和其他法律的执行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主动性和单方性。财税法的执行是财税法在整个社会得到实施的直接原因,因此,后者的实施效果也与前者的效果直接相关。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财税法实施的效果应当是我们关注的焦点,因此财税法执法研究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分类号:D922.22[税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