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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部分条文的解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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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部分条文的解读(四)

作者:陈渊鑫

第一作者:陈渊鑫

机构:[1]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2]武汉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46-52

中文期刊名:财政监督

中文关键词:业务;人员;评估;机构;法律条文;专业;

摘要:二十三、评估业务承办义务的基本要求法律条文:第二十四条对受理的评估业务,评估机构应当指定至少两名评估专业人员承办。委托人有权要求与相关当事人及评估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评估专业人员回避。法律条文重点内容解读:本条是关于评估业务承办基本要求的规定。

分类号:D922.29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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