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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共犯与犯罪阻止义务     被引量:4

Nonfeasance Accomplice and His Duty-bound to Stop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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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不作为共犯与犯罪阻止义务

作者:杜文俊 陈洪兵

第一作者:杜文俊

机构:[1]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2]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9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234-264

中文期刊名:刑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不作为共犯;犯罪阻止义务;共犯;单独正犯;

摘要:不作为共犯的实质是犯罪阻止义务;具有犯罪阻止义务的不作为者原则上成立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但为避免量刑畸轻畸重,应尽量以单独正犯定罪处罚;旅馆、饭店、住宅、公交车等封闭空间的管理者除法律明文规定外,原则上不负有犯罪阻止义务;正犯行为实施完毕后结果发生前,对法益存在保护义务而不阻止结果发生的,成立单独正犯;网络服务商对不良信息不予消除的,构成单独正犯或者不作为共犯;先行行为只要是合法的,即便被人利用实施犯罪行为,行为人也不负有犯罪阻止义务;共同犯罪的同伙对于超出共谋范围实施犯罪的,原则上具有犯罪阻止义务,不予阻止的可能成立不作为共犯。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CSSCI:【CSSCI_C2008_2009】;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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