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法律救济 被引量:17
Comments on Legal Remedies of Resolution Flaws of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中文题名:论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法律救济
作者:罗思荣
第一作者:罗思荣
机构:杭州师范学院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52
年份:2002
期号:3
起止页码:79-83
中文期刊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救济;瑕疵;公司法;中国;股东分法权益;股东表决权;
摘要: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意思表示。由于种种原因,股东大会决议往往存在瑕疵,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律救济,是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我国《公司法》在这方面的规定还非常欠缺,有必要加以完善。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D922.29[经济法]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18180);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