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大理院审判独立的制度与实践 被引量:17
The System and Practice of Trial Independence in the Central Judicial Office of the Early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题名:民初大理院审判独立的制度与实践
作者:张生
第一作者:张生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年份:2002
卷号:20
期号:4
起止页码:146-152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国初期;大理院;审判独立;中国;司法机关;
摘要:清末颁行之<法院编制法>首倡审判独立,可是成效未彰清室已亡.民国初期,民国北京政府所颁行之宪法文件皆明定审判独立原则,当时的最高法院--大理院依照宪法原则以及法院编制法,厉行审判独立,其影响横向及于其他中央机关,纵向影响及于地方司法机关,可谓最大限度地排除了其他机关对审判权的干涉.然而民国初期正值军阀混战、政局纷扰之际,大理院所致力的审判独立事业亦难免为时局所累.
分类号:D925[诉讼法] D929.6[中国法制史]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