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合同的有利解释原则 被引量:3
On the Principle of Preferential Interpretation in Insurance Contract
中文题名:论保险合同的有利解释原则
作者:马力 李国强
第一作者:马力
机构:[1]北华大学管理学院,吉林132013;[2]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2
卷号:3
期号:3
起止页码:30-33
中文期刊名: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有利解释原则;保险合同;利益衡量;
摘要:保险合同解释的有利解释原则产生和存在的原因:一是私法的公平原则,二是法律在商事行为中对弱势一方的特殊关照.保险合同的解释是在对合同条款产生争议后发生,其在事先对事后情形的考量和预知难免不周全,故而有利解释原则的弹性条款就有了生存空间.有利解释原则地位重要,但在适用此原则时又必须详加注意其发挥作用的限定和适用的程式.
分类号:D922.284[保险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